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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揚州市委建言城市公園體系建設
“要強化“三分建七分管”意識”
人民政協網1月18日電“民進揚州市委就我市公園體系建設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提出《關于揚州市公園體系建后管理的建議》提案,相關建議被吸納到《揚州市公園條例》中,該條例已于去年正式實施。”在日前結束的江蘇省揚州市政協全會上,民進揚州市委的該提案被評為優秀提案。
近年來,揚州每年把土地出讓金的5%專門用于植樹造林,并按照“三個舍得”和“十要素”要求,不惜拿出商業性黃金地段建設公園體系。
在揚州市公園城市建設不斷推進的同時,民進揚州市委在調研時發現,城市公園建后管理相對滯后,涉及硬件設施、安全管理、便民服務等多個方面,影響了揚州市公園體系優質服務功能的發揮。為此,民進揚州市委在去年的市政協全會上提出《關于揚州市公園體系建后管理的建議》,建議強化“三分建七分管”意識,將管理成效視為領導干部的業績,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創新管理體制建設,明確責任主體,避免多頭管理;保證公共財政投入,盡快出臺有別于城市綠地養護定額的城市公園養護定額;積極引入義工、志愿者服務,降低運行維護成本等。
市政協高度重視該提案辦理工作,確定其為主席督辦提案,專題編印《社情民意》報市委、市政府,并專題組織相關政協委員赴園林局開展調研座談,推動落實。經過多方的協調推進,《揚州市公園條例》于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譚正)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揚州市 市委 民進 體系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