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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宅基地改革推動鄉村振興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求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振興的實現路徑有哪些?從國家有關試點看,在一些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以宅基地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是可選之策。
改革發展要從客觀實際出發制定政策、推動工作,注重牽住“牛鼻子”。江西省余江縣是全國15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之一,我們在當地的調研發現,抓住“宅改”這個農村綜合改革的“牛鼻子”,可以發揮“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巧力,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如何進行宅基地制度改革?余江的做法是,以“集體所有、一戶一宅、新增和超標占用宅基地的有償使用”為核心,配合新農村建設來實施改革。“宅改”效果不僅沒有局限于滿足宅基地制度本身,而且對鄉村振興的其他方面大有裨益。例如,明確集體產權,發展集體經濟,賦予宅基地經營權,增加農民收入,強化集體治權,發揮村規民約的自治作用,加強鄉村治理,引進鄉賢治村,培養懂農村愛農民愛農業的工作隊伍等,在一定程度上由“宅改”帶動起來,對鄉村整體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宅改”何以能有如此效果?盡管“宅改”的目的是強化集體意識、保障農民戶有所居、集約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等,但是要落實好“宅改”,首先要解決一系列具體問題,如誰能代表農民決策并組織落實,拆哪、建哪、建什么,誰可以建、建多大,騰退、建設和后續管理維護所需經費等。這些微觀問題又涉及農村基層自治組織下沉、村莊建設發展規劃、集體產權的界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等宏觀問題。可以說,“宅改”具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改革帶動作用也顯著。就像余江的“宅改”,要想見真效、有實效,就必須開展鄉村治理體系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村莊規劃改革,以及“三農”工作隊伍構建與培養機制創新等相關改革工作。只有把解決問題與機制改革聯動起來,才能讓“宅改”成為推動鄉村振興的關鍵一步。
村容村貌要改變,組織力量更要加強。以余江“宅改”為例,通過落實21項操作性較強的機制,組織培養了以自然村為單位的村民事務理事會,以此主導制定村莊規劃,進一步明確集體成員權,規范、豐富村規民約,動員鄉賢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村民事務理事會要有事可做、有責要擔、有權可使,就能激發村莊自治活力,強化鄉村治理能力,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發現、鍛煉、培養一批干部。
讓老百姓獲益的改革才能被擁護。余江經過“宅改”,老舊宅子拆除,消除了安全隱患;科學規劃村莊布局,公共設施建設、產業發展、人居環境美化有地可用;不再占用耕地,給子孫后代留下生存空間;超占宅基地有償使用費、新增宅基地的擇位競價費、空閑宅基地的盤活利用收入,補充了集體經濟;農村基礎設施標準化程度和公共服務水平提高,提升了村民生活品質……鄉村生活的種種變化在改革進程中呈現出來,讓村民滿載獲得感、幸福感。因此,繼續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增進農民對改革的信任,鄉村振興的活力和內生動力才得以不斷產生。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指出,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范圍。日前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也提出要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等。改革要向縱深處探索,就要直面難點重點問題。從實踐出發,把“宅改”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問題結合起來,有助于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在鄉村振興中實現美好生活。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鄉村 宅基地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