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內地與澳門簽署CEPA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新華社澳門12月18日電(記者 郭鑫 王晨曦)商務部與澳門特區政府18日簽署《CEPA投資協議》《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兩份協議是《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簡稱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標志著內地與澳門經貿交流與合作邁入新階段。
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簽署了協議文本,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副主任陳斯喜等出席簽字儀式。
《CEPA投資協議》是CEPA全新子協議,全面涵蓋了投資準入、投資保護和投資促進等內容,對接國際規則,兼具內地與澳門特色,開放程度高,保護力度大,將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加系統的制度化保障。
《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既包括對CEPA及其10個補充協議中有關經濟技術合作內容的全面梳理、分類和匯總,又結合了現階段內地與澳門各自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特點,突出澳門特色,增加了新的合作領域和合作內容。
簽字儀式前,商務部與特區政府舉行了2017年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高燕在會上表示,澳門回歸祖國十八年來,內地與澳門經貿交流合作碩果累累,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水平不斷提升。通過CEPA,內地與澳門在貨物貿易領域全面實現了自由化,在服務貿易領域基本實現了自由化。同時,內地與澳門還采取了高效務實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建立了領域廣泛的經濟技術合作安排。兩份協議的簽署,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澳門經濟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的支持。
梁維特表示,兩份協議體現了內地對澳門的開放程度在廣度、深度和力度上繼續擴大。其中,《CEPA投資協議》填補了澳門對外投資領域的空白,建立了兩地投資爭端解決機制。《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肯定了澳門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獨特角色,明確支持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臺建設,加強了支持和配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力度。此外,拓寬了澳門中小微企業、專業人士和青年的發展空間,為澳門各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創造了更為有利條件。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澳門 cepa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