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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將把違法違規煤礦負責人納入“黑名單”管理
新華社太原11月1日電(記者王勁玉)在10月31日舉行的煤礦安全生產警示教育會上,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卜昌森表示,山西將對10種安全生產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煤礦主要負責人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
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未按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擅自生產建設的;發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仍組織冒險作業的;采取隱蔽、欺騙或阻礙等方式逃避、對抗安全監察的;被責令停產整頓,仍然從事生產建設的;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等10種安全生產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2人以上人員死亡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2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典型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煤礦主要負責人,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并對實施聯合懲戒和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煤礦進行重點監管監察。(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山西違法違規煤礦負責人 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