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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新時代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代表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戰略思想,標志著在本世紀中葉以前的30余年歷史時期中,中國共產黨將致力于解決人民對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并將把滿足人民群眾對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作為檢驗我們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的首要標準。人民群眾的需要是全方位、多層次的,除了衣食住行等生活方面的需要以外,精神文化領域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也相應地迅速升級。
為了更好地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在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注意區分政治原則問題、思想認識問題、學術觀點問題,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換言之,精神文化領域的建設不僅要堅持正面建設,還需要堅持反面批駁。這對意識形態工作能力提出了具體的要求,而為了更透徹地理解這一要求,我們需要在理論高度上加以客觀分析,并給予區別對待。
首先,社會普通群眾由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及認識方法存在差異,進而產生的言論斗爭屬于人民內部矛盾,由此引起的意識形態斗爭現象,它的根源是在思想認識層面。它是關于能否正確看待和處理國家、社會與個人關系的思想認識問題,而并不涉及或甚少涉及利益層面的糾葛,這種意識形態斗爭就是屬于可以調和、解決的類型。對這種由于認識方式方法差異而導致的意識形態斗爭問題,我們需要在改進認識方式方法上著力,用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教育群眾、引導群眾,提高群眾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增強其客觀辯證地分析問題的能力,幫助他們認識自身思維方式的不足,進而提高他們科學分析社會問題的能力。
其次,人民內部各階層由于所處的社會環境、具體利益存在差異,進而引起的紛爭也屬于人民內部矛盾。當今中國社會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了中國社會的利益主體多元化和利益關系復雜化。但是,這些利益主體的不同訴求作為中國社會的一個方面,它仍然從屬于中國社會發展這一整體利益,而不是游離于這一整體利益之外的,在方法論上,我們應該運用整體與局部辯證統一的方式來科學看待。這就要求我們,防止用兩極對立的極端思維方式去看待中國社會的階層問題,而要注意到人民內部的社會各階層之間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從而在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框架下,充分尊重社會各階層的正當利益,從建立廣泛統一戰線的需要出發,尋找反映和整合各方利益的思想相通之處。同時,在分析一些社會問題時必須充分考慮社會各階層的利益,積極進行團結、教育和引導,力爭形成具有廣泛社會共識的最大公約數。
再次,人民群眾與少數破壞我國社會主義的敵對分子之間由于存在著根本利益的分歧,他們之間的矛盾屬于敵我矛盾。由于這種對抗性的意識形態斗爭具有鮮明的政治目的,是通過意識形態斗爭這種形式為各自的政治主張提供合法性的思想依據,所以是我們在看待和處理意識形態斗爭的問題上必須密切關注的地方。由于階級立場的根本分歧,國內外敵對勢力對于社會主義政權的敵視態度是十分明確和一以貫之的。當今,國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正在利用互聯網的技術優勢和規則霸權,將互聯網作為代表自身利益的意識形態滲透的主陣地,通過散播中國政治謠言、煽動社會情緒等多種方式對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發起攻擊,其根本意圖就是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權,試圖毀掉人民執政的根基,進而操控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模式。對于這種對抗性的意識形態斗爭,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在宣傳思想領域,我們不搞無謂爭論,但牽涉到大是大非問題,牽涉到政治原則問題,也決不能含糊其辭,更不能退避三舍。對于這種涉及根本利益分歧的意識形態斗爭,必須運用法治手段堅決處理。
可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思想,是對于新時代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這里的“旗幟鮮明”不是指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這里的“錯誤”也需要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開展新時期偉大斗爭的背景下,意識形態斗爭的有理有利有節問題也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基于上述分析,我們對于意識形態斗爭的現象,可以得出兩個方面的基本認識。其一,意識形態斗爭不一定產生消極后果,對此不必產生主觀畏懼的情緒;其二,意識形態斗爭不一定是對抗性的,對于具體問題要作具體分析。相互對立的意識形態長期存在于一個社會之中,他們之間互相競爭、斗爭,只是要待它們的矛盾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雙方才會激化為外部對抗的形式。基于這種認識,我們在看待意識形態斗爭的時候,需要采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法,既要防止把一般性的意識形態斗爭夸大為對抗,又要防止對意識形態斗爭漠然置之,致使一般性的意識形態斗爭轉化為對抗性的意識形態斗爭,進而對社會穩定造成危害。
(作者單位:北京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意識形態 斗爭 利益 新時代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