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9月26日電(記者周潤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26日通過決議,接受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原主任、黨組書記李朝興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因對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存在失職失責、推諉扯皮、不負責任、慢作為、不作為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4月14日,經天津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李朝興進行問責,免去其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成員職務。
編輯:秦云
關鍵詞:李朝興 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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