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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黑名單要防“換馬甲”
記者獲悉,為有效打擊房地產領域違規行為,提高違規成本,相關管理部門正在研究包括房企、房地產中介、物業管理企業以及相關責任人在房地產領域開發經營活動中失信行為的懲戒方案,將對房地產違規行為設立黑名單,確定具體的懲戒級別以及懲戒措施(8月24日《新快報》)。
作為違規、失信現象比較多的領域,我國房地產行業其實已有不少“黑名單”。比如國土部開展的“土地市場誠信試點”,要求把涉地違規房企納入“黑名單”。再如,去年8月國家七部門出臺意見,針對房地產中介,強調實施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失信主體“黑名單”管理。
最近三十一個部門發布《關于對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推出37條懲戒措施,顯然比以往“黑名單”更有威懾力,不但失信責任主體范圍更大,首次將房地產領域失信責任主體延伸至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自然人,而且懲戒手段更多。
總結來看,進入“黑名單”的房企或自然人,將在銷售、拿地、融資以及市場準入等方面面臨多種懲戒措施。比如限制取得政府供應的土地、限制“五證”的發放、限制企業債券發行、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等。
可以說,懲戒對象涉及所有市場主體,懲戒措施涉及所有環節。此“黑名單”一旦實施,違規房企及相關責任人有可能一處違規、失信,處處受到限制,違規及失信成本無疑大大提高,其震懾力不言而喻。希望該“黑名單”作為樓市的長效治理措施之一,為健康樓市“護航”。
當然,也有業內人士提出一些寶貴意見,比如“備忘錄關于失信行為的認定還不是很明確,有待進一步完善”。還有人建議,“除了懲戒失信外,還可減少期房比例,逐步過渡到現房交易階段”。這些建議都有助于完善我國樓市治理體系,值得傾聽和參考。
而在筆者看來,該“黑名單”還需完善三點:其一,要防止失信責任主體換個“馬甲”繼續失信。譬如,某些房企進入“黑名單”后難以生存,不排除其再注冊其他公司拿地、融資等;某些失信自然人進入“黑名單”后,也不排除其借親戚朋友的名義再次進入市場。
假如“黑名單”不能防止“換馬甲”,那么其震懾力、約束力可能就打了折扣。雖然防止“換馬甲”有一定難度,管理成本比較高,但如果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比如對準備入市的新市場主體進行嚴格把關,搞清楚新主體資金背景和股權關系等,就能防止“換馬甲”。
其二,應該把失信、違規的樓市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也納入“黑名單”。在某些房企違規的背后,就有某些監管部門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的影子;也有一些失信、違規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被曝光和處分。應該把這類部門和人員也納入“黑名單”,以發揮警示作用。
其三,以監督、考核倒逼“黑名單”落地。這個“黑名單”必須公開,既要便于公眾監督,也要便于各地相關部門隨時查看。尤其需要把“黑名單”實施情況納入考核問責。因為某些地方為了土地財政,有可能不對失信者采取懲戒措施,納入考核問責可倒逼其積極作為。
總之,這種樓市“黑名單”值得期待,也具有在其他行業推廣的價值,但也需要傾聽社會意見并進行完善。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黑名單 失信 樓市 違規 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