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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飯碗”,更要有“鐵擔當”
湖北武漢海事局公務員崔某峰,2015年5月份起請病假不再上班,但仍正常領工資。同時他還干起了第二職業,在牛肉粉店當店長。對此,該局人事處負責人回應,“他是我們的編制人員,就享受該享受的待遇”。(8月21日《新京報》)
編制內人員,的確應該享受應有的待遇,這本無可厚非,也符合常理。但“身在其位,不謀其政”就說不過去了,尤其是拿著“鐵飯碗”,干著“吃空餉”的勾當,甚至還“大搖大擺”地干副業、做兼職、搞創收,可謂將能犯的錯誤犯了個“夠本”。
不知從何時起,公務員這個單純的職業被稱為“鐵飯碗”,更不知從何時起,這個稱謂的內涵變得如此“豐富”。“鐵飯碗”之所以“鐵”,無非是工資中等偏上、崗位相對穩定。但這飯碗畢竟是“鐵”的,是有一定分量的,要想端穩端平并不容易,必須要有“鐵”一般的擔當來支撐,否則與“勞民傷財”無異。
近年來,黨管干部越管越嚴,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干讓公務人員有權無法“任性”。自八項規定開始,黨內法規制度逐漸完善,工作標準要求深度細化、各項準則條例悉數出臺,織密了監管監察巡視網絡。盡管一些同志費盡千辛萬苦端起了“鐵飯碗”,但并不能確保工作熱情的持久性,很難讓人民群眾真正滿意,甚至還會干一些違背人民意愿、讓群眾失望的事情,如此這般,飯碗再“鐵”也終究會被群眾的力量擊破,要之何用?
時下,總有不少人為了“鐵飯碗”擠破了頭,固然有就業的壓力,但為求安逸者也并非少數。更有甚者,為了“鐵飯碗”可謂“殺紅了眼”,找關系、求幫忙……演繹出一場崗位“掠奪”大戲。其實,對公務人員而言,“編制”看似名譽、收益,實則責任、義務,如果不能設身處地立足本職崗位,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群眾的事情,“編制”條件再優越,要來也無法發揮價值,若是耽誤了事業的發展更是“罪無可恕”,如何來向群眾、向社會、向國家交待?
所以不論是謀求“鐵飯碗”,還是已經端著“鐵飯碗”,第一要務就是要把擔當精神樹立起來。對于每個公職人員來說,群眾的口碑才是真正的“鐵飯碗”,否則只是自娛自樂、蒙蔽心神的“假把式”罷了。所以,廣大公職人員一定要擺正思想,正確看待自己的崗位,既不要把“編制”太當回事,也不要將“編制”不當回事,更不能有了“編制”自以為是,不作為、亂作為是逃不過群眾的“法眼”的,終會遭到反對、抵制。要敢于將責任頂在前面、扛在肩上,該做的事就將它做好,該盡的責任將其盡到位,只有將崗位的價值、人民的需要做到超出“編制”帶來的待遇,我們才能對得起付出和努力、對得起人民和社會、對得起責任和使命,或許這才是真正應當尋求的內心“安穩”。
盡管擔當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時代和使命賦予其永不變質、頑強向上的生命力。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必須始終將擔當作為立身之本、盡責之基,用“鐵擔當”干出“金口碑”、做出“金業績”、創出“金成就”,這才是對崗位、對組織、對人民最好的回報。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鐵飯碗 編制 崗位 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