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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連續9年冒領低保緣何“一路暢通”
身為魏縣大磨鄉連柴曲村黨支部書記,卻連續9年冒領低保金2.7萬余元。近日,河北省邯鄲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連慶軍決定逮捕。(8月15日中國青年網)
低保,又叫最低生活保障。只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才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在一些貧困家庭,低保就是他們的“保命錢”,是全家的生活來源,領不到低保,很可能餓肚子。
然而,就是這樣的“保命錢”也有人“惦記”。據報道,作為村支書的連慶軍,從2008年2月至2017年1月間,連續9年冒領2.7萬余元低保金用于個人花銷。仔細一算,平均一個月250元。
試問,對低保戶的監管、審核去了哪里?根據低保政策規定,低保需要每年都審核一次的。換言之,就是低保家庭需要每年重新打一次報告,說明家庭收入情況。那么,連慶軍連續9年冒領低保,無疑說明當地對低保戶的監管、審核存在漏洞。
制度千萬條,不落實就是白條。近年來,中央對貧困戶扶持的力度隨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相應地水漲船高。低保金不斷提高標準的背后,是一些基層干部利用手中的職務便利,雁過拔毛,吃拿卡要,冒領騙領……好政策不僅被這些“歪嘴和尚”念歪了經,而且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打擊冒領、騙領低保的行為,就應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一方面,應加強對低保戶的審查監管,織密低保制度的籠子,絕不能讓基層干部群魔亂舞,渾水摸魚。另一方面,應加強對“微權力”的管理。在組織序列里,基層干部雖然不是“官”,但在群眾眼里,他們就是“官”,他們的一言一行代表著黨和政府。因此,管理村干部就要像管理機關干部一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將其權力與責任捆綁在一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低保 冒領 連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