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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亂作為萬萬要不得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 題:環保亂作為萬萬要不得
新華社記者 高敬
近期公布的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情況反饋指出,一些地方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多見。有的地方出臺“土政策”干預環境執法,有的地方由財政資金為企業治污“買單”,甚至有地方政府為污染企業“背書”,為企業出具排放達標的虛假證明。
眼下,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要求日益迫切而且不斷提高。從中央到地方正在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環保工作容不得半點亂作為。
與對生態環境問題袖手旁觀的不作為問題相比,地方政府部門亂作為危害更大。環保亂作為,會掩蓋本身存在的環境問題,甚至會縱容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一個長年超標排放的企業,因為有了政府亂作為的“加持”,搖身一變成為達標排放企業。企業怎么可能再有動力增加環保投入、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呢?仗著限制環境保護部門對企業開展環境執法檢查的“土政策”護體,企業排污會不會變得肆無忌憚?
環保亂作為帶來的不只是個別企業超標排污這么簡單,更惡劣的是這種做法惡化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好企業加大資金投入,治理污染排放,成本隨之上升。但要與亂作為保護下的污染企業同臺競爭,劣幣驅逐良幣效應下,好企業發展空間受擠壓。而最終受到傷害的是父老鄉親和孫子后代。
如何管住地方政府部門環保亂作為的“手”?
此次中央環保督察給出了一個響亮的回答——一定要強化環保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只有不斷增強中央環保督察的力度,讓各地各部門的領導干部都能認識到自己肩負的環保責任,看到環保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后果,才能有效督促地方政府部門在環保工作中大膽作為,但不胡作非為。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環保 企業 萬萬 環境 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