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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無人機,可向機動車管理取經
日前,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正式對質量在250克以上的民用無人機實行“實名制”。從6月1日起,已經擁有無人機的單位和個人須在8月31日之前在指定網站完成實名登記。
近年來,無人機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感越來越強。從旅游景區、新聞現場到影視基地,頻頻可見無人機忙碌的身影。據統計,我國無人機市場規模年均增速達到50%以上,完全稱得上“爆發式增長”。不過與此同時,無人機“黑飛”擾航、侵犯隱私等負面報道也屢見不鮮——在很多人眼里,鬧心,成了無人機身上的新“標簽”。
無人機的添亂能力有多大?搜索新聞,從去年以來,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武漢、杭州、成都等地機場曾遭受無人機騷擾。比如今年4月,擾航事件層出不窮,已經引起公眾憤怒。進入5月,無人機仍未“收手”。5月12日,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又受到無人機影響,事件造成43個航班備降、2個航班返航、58個航班取消……安全無小事,無人機擾航多發、頻發,公共安全隱患巨大,加強管理、整治“黑飛”已是迫在眉睫。
無人機不能“無人管”,這是共識,但具體怎么管卻一直是行業難題。從報道來看,無人機“黑飛”現象普遍,與“黑飛”難發現、難阻止、難問責有關。時下很多無人機尺寸小,材料特殊,不易被探測;而即便暴露了,沒有實名登記也很難找到“幕后黑手”。所以在玩家圈內,流傳著“只要不出事,基本沒人管”的說法。實踐證明,無人機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人的問題,管機器不如管人,實名注冊就是管理無人機的重要基礎。從美國、歐洲、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看,對無人機實行實名制已是大勢所趨。美國聯邦航空局2015年就出臺了類似規定,以加強對行業的有序監督和管理。
沒有規則就沒有自由。實名制是無人機管理的第一步,給任性用戶戴上了一個“緊箍咒”,能起到一定的監督和震懾作用。不過無人機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實名制也并非靈丹妙藥,還需要更多組合拳。從今后發展來看,機動車的管理模式可供借鑒——兩者雖然一個在地面,一個要“上天”,但都是有人“駕駛”,都涉及公共安全,相比之下,機動車的成熟做法值得效仿。在機動車領域,從車輛上牌、駕駛員培訓到事故追責,交通法規體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都在法治的框架下。對此,無人機監管也應該及早嘗試。
首先,進一步明確資質和門檻。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的數據,截至2016年年底,我國各類機動車保有量已達2.9億輛。機動車數量龐大,但管理有條不紊,因為每臺車都有唯一的車牌,對駕駛員、駕照、行駛證等也有明確要求。在這方面,國外無人機管理除了采取實名登記,還對用戶設置最低年齡限制,要求通過考試獲得相關執照等。國內如何設置規范、細致的玩家準入“門檻”,今后不妨繼續探索。
其次,設置清晰的“道路”標識。機動車上路,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區分明顯,機動車在路上如何通行也都一目了然。同樣地,無人機管理也可以進一步升級技術手段,完善“電子圍欄”,實現禁飛區域自動禁飛等;同時各城市不妨考慮清單化管理,劃定更多的安全飛行區域,給無人機更多空間。此外,通過完善法規,明確懲處,將申請程序繁瑣的事前申報改為事后監管應該是大勢所趨。
當然,“交通”規則的宣傳引導也必不可少。相比于交規的深入人心,無人機的規矩還缺乏應有的存在感。無人機是否需要飛行執照,飛行要辦哪些手續,向哪個部門申請……這些本應是基本常識,但不少玩家對相關內容知之甚少。對此,可以借鑒國外通過設計宣傳單與產品包裝“捆綁”等經驗,加強宣傳引導,助力無人機飛得更遠、更穩、更安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無人 人機 管理 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