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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盜挖海砂案:綠色檢察贊! "辦一案 教育一片"
新華社青島4月17日電(記者蘇萬明)近日,位于中國第九個國家級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的黃島區檢察院以非法采礦罪提起公訴的新區首起盜挖海砂案一審宣判,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和8個月,收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會效果。近年來,黃島區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主動作為,創建“綠色檢察”工作品牌,助力當地綠色發展。
黃島區檢察院檢察長門洪訓介紹,2016年2月至3月間,在沒有取得《海域使用權證》《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張洪洲、林正軍、張宇、王玉龍等7人,分別帶領船員駕駛采砂船,在青西新區瑯琊鎮齋堂島附近海域,分別采挖海砂2200噸、2600噸、3000噸和3200噸,分別非法獲利71000元、74000元、63000元和70000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辦案人員發現,7名被告人的銷贓數額均未達到最低10萬元的追訴標準,案件面臨捕后不判的困境。黃島區檢察院公訴部門多次召開部門會議,終于找到了新的突破口。按照《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凡在禁采區開采礦產的資源價值在5萬元以上即構成非法采礦罪。張洪洲等人盜采海砂區域屬于2013年新建的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該保護區為禁采區。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公訴部門以客觀準確、有理有據的公訴意見,依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得到了法庭的判決支持。
這是黃島區檢察院創建“綠色檢察”工作品牌的一個典型案例。近年來,該院構建“一體聯動、依法監督、源頭預防、跟蹤修復”的“多維度、立體化”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網絡,助力當地打造“碧海藍天、綠水青山、藍色海灣”。
內外聯合,一體聯動。2016年初,黃島區檢察院便整合內部優勢資源,在民行科設立了山東省首家環境資源檢察室。同時,聯合環保局、海漁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外部力量,成立了山東省首家派駐青西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檢察室,設立駐環保局檢察官辦公室,形成了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護綠色生態資源的內部、外部合力。
依法監督,嚴懲危害環境刑事犯罪,嚴查生態領域職務犯罪,強化生態領域訴訟監督。開展多次專項打擊危害環境刑事犯罪行動,比較典型的如張洪洲等7人非法采礦案、王連線等4人打孔盜油案;先后立查李言忠等受賄案,董治良受賄案,劉明洲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案,李建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受賄罪案等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9人;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建議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污染環境案件3件;監督環保部門“小電鍍”等專項整治活動,對3件執行不及時、不規范的行政處罰案件發出檢察建議予以監督糾正;發出10份檢察建議,及時糾正環保局移交法院強制執行的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裁定的22件行政處罰案件。
改變“就案辦案”的傳統思維,主動作為,源頭預防。去年以來,成立“綠色環保”專題調研小組,開展專題調研和走訪座談9次,搜集研究資料200余份,發現問題10余個。成立警示教育預防宣講團,開展環境保護預防宣講10次。先后選派15名檢察官“預防特派員”,深入重大環保在建項目實施同步預防監督。
注重監督效果,跟蹤生態修復。黃島區檢察院用活用好檢察建議,對于案件辦理和走訪調研中發現的環境污染問題及隱患,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如檢察院通過辦案發現,轄區紅石崖海域存在擅自轉包、監管缺失、海域無序利用等問題,向海漁局發出檢察建議,監督規范了1.7萬畝海域的使用管理。同時,實行個案跟蹤回訪制度,有針對性地走訪環境污染案件發生地群眾,重點了解案件辦結后環境損害事實是否消除或減輕、生態修復措施是否啟動、是否發現新的污染事實,通過向相關監管責任部門口頭或電話告知、發出檢察建議、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等形式,及時監督糾正。
據介紹,去年以來,黃島區檢察院依法批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21人,監督環保領域行政執法案件268件,提出檢察建議18件,監督移交犯罪線索6件。其助力當地綠色發展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推廣,并于今年2月獲評全國首屆“守望正義——群眾最滿意的基層檢察院”。
編輯:梁霄
關鍵詞:盜挖 海砂 綠色 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