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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蝶戀花事故判賠司機243萬 家屬指雇主分文未給
中新網3月23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蝶戀花游覽車翻覆意外,臺北市勞動局要求蝶戀花最遲須在22日給付2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職災給付,否則最重可開罰100萬元。不過,罹難司機康育熏家屬21日出面控訴,事發后,雇主周比倉父子不聞不問,也沒有任何撫恤或職災給付,根本欺負孤兒寡母。
2月13日晚,臺北市靠近南港區一帶發生游覽車翻覆事故。中新社記者 陳小愿 攝
周比倉21日僅表示,現在正在處理中,該他負責的,他會負責,“跑得掉嗎?”
康育熏家屬21日在市議員張茂楠的陪同下出面控訴,康育熏太太哽咽說,丈夫已過世一個多月,但蝶戀花完全沒有關心或慰問,丈夫走得這么倉促,希望周比倉父子拿出良心來。
三姊康麗玲說,友力通運日前竟拿了不合理的和解書,騙弟媳簽名,和解書寫和解金400萬元,但要求秘密和解,還說若不和解,日后不僅拿不到錢,甚至還會告家屬求償。
她質疑,康育熏不是友力通運的司機,怎么會是和友力和解?更何況家屬要的是理賠金,不是和解金。
臺北市勞動局表示,根據過去查獲資料,康育熏和蝶戀花有雇傭關系,并經勞動部門確認意外屬于職業災害。
至于職災給付要賠多少?勞動局表示,駕駛罹災前一天的薪資水平約日薪1800元,回推月薪為54000元,死亡補償40個月,外加喪葬費用5個月,共約243萬元。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蝶戀花事故 司機 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