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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治吏 自我革新:六中全會后中共如何管關鍵少數?
中新社北京1月22日電 (記者 闞楓)不久前公布的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公報中,再度提及了“關鍵少數”。其實,從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之后,“關鍵少數”成了備受關注的高頻詞。作為執掌關鍵權力、身居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很關鍵,毋庸置疑。
去年10月和今年1月,兩部反腐電視專題片《永遠在路上》、《打鐵還需自身硬》播出,十八大以來落馬的諸多“老虎”、甚至“大老虎”的貪腐細節以及他們身陷囹圄的懺悔之詞公之于眾,引發社會強烈反響。
根據官方公布的最新數據,十八大以來,中紀委共立案審查的中管干部有240人,給予紀律處分223人。這些高級干部中,不少人都是執掌關鍵權力、身居關鍵崗位的“關鍵少數”。
以“從嚴治黨”為主題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怎樣給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架設權力高壓線,備受輿論關注。
六中全會結束之后,在官方公布的六中全會公報中,22次提到“領導干部”,10次提到“高級干部”。在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提到“領導干部”多達29處,《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僅“高級干部”一詞就多達23處。“關鍵少數”的出現率之高,令人印象深刻。
“準則稿、條例稿都強調以高級干部為重點,主要考慮是加強黨的建設必須抓好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關鍵。把這部分人抓好了,能夠在全黨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辦了。”
這是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上述《準則》和《條例》說明中的表述。縱觀這兩部中共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要求領導干部帶起頭、樹榜樣、以身作則的要求比比皆是。
“關鍵少數”要公道正派、以身作則。《準則》在面向全體黨員基礎上,突出“關鍵少數”,明確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從政、用權、修身、齊家“四個自覺”的要求。《條例》還專門對中央層面提出了要求,比如,專門就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強調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關鍵少數”絕不能拉幫結派、團團伙伙。觀察中共在十八大之后的反腐進程,不少案件是拔出蘿卜帶出泥的窩案串案、“塌方式腐敗”。
“對那些投機取巧、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的人,要嚴格防范,依紀依規處理”,“任何人都不準把黨的干部當作私有財產,黨內不準搞人身依附關系”……《準則》針對宗派主義、山頭主義等不良風氣,可謂發出了最嚴“禁令”。
“關鍵少數”不僅要管好自己,還要管好身邊人。近年來查處的腐敗大案要案中,兒子、妻子、秘書……官員的身邊人屢屢成為拉官員下水的關鍵人物。
六中全會通過的《準則》規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條例》更是直接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自我監督作出規定,其中要求“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有分析稱,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如果違紀違法,很容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影響一個地方、部門和單位的政治生態,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
十八屆六中全會,中共以“關鍵少數”作為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首要抓手,亦是在以上率下,促政治清明。(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從嚴治吏 自我革新 如何管關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