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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韋向IMF償舊債求新貸款
新華社哈拉雷10月21日電(記者張玉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官員日前透露,津巴布韋日前已償還1.079億美元債務,以期IMF恢復向津巴布韋發放貸款。
IMF新聞發言人格里·賴斯發表聲明說,津巴布韋20日向IMF減貧與增長基金償還了這筆欠款。津巴布韋目前已在履行對IMF的所有金融義務。
賴斯同時表示,除非津巴布韋償還在其他國際金融機構的全部欠款,并實施強有力的經濟改革措施,IMF將不會馬上向其發放貸款。
2001年以來,津巴布韋一直拖欠IMF、世界銀行和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大筆款項,這些機構也因此停止了對津巴布韋的貸款發放。
去年年末,津巴布韋與IMF等國際金融機構在秘魯首都利馬達成債務清償協議。津巴布韋承諾在2016年內向IMF、世界銀行和非洲開發銀行清償總額超過18億美元的欠債,以促使這些機構恢復向其發放新貸款。
在還清IMF的欠債后,津巴布韋仍然拖欠世界銀行約11.5億美元債務,拖欠非洲開發銀行約6億美元債務。
當前,津巴布韋迫切需要國際金融機構提供新的資金以應對可能到來的經濟衰退。10月初,IMF調低了津巴布韋的增長預期,認為該國今明兩年經濟將分別萎縮0.3%和2.5%。(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津巴布韋 IMF 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