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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溺亡敲響怎樣的警鐘
一年一度的高考剛剛結束,無數考生在數著日子盼望填志愿、領錄取通知書,廣東揭陽市卻發生“四名高考生玩水溺亡”的悲劇。6月10日上午,廣東揭陽市空港經濟區新華中學高三畢業生謝某武等10多名同學相約一起游玩。下午2時許,其中6名學生到南隴水庫玩水,有三男一女不幸溺亡。(6月12日《長沙晚報》)
人生最美好的年華才剛剛開始,就突然凋謝于一泓碧波之下,這不能不令人扼腕痛惜!每年夏季,類似的青少年落水溺亡悲劇,不時在全國一些地方發生,簡直讓人“談水色變”。僅是近十天來,散見于報網的多人溺水事故就有好幾起。如6月5日,先后有兩拔小孩到湖北襄陽市隆中管委會的姚灣水庫邊游玩,其中有4名小孩不幸溺亡;6月10日上午,在江西都昌縣化民鄉德家灣,一名13歲的女孩失足掉進水里,其姐姐和奶奶相繼去救,最終因不識水性三人都遭遇不測……
俗話說“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可縱觀歷年發生的多起青少年溺水事故,我們見到的卻總是“不識水性”這幾個字眼。就拿廣東揭陽這起事故來說,據報道,當時幾名高考生是爬上一個簡易浮板玩水,因不慎落水而生慘劇。在浮板旁邊都沒能自救,可以想見這四名學生純屬“旱鴨子”,而兩名逃生者的水性也不會好到哪兒去。面對高考,他們答題或許都能游刃有余;然而,在身處不慎落水的困境時,他們的答卷卻十分蒼白無力。這不能不令人驚愕而痛心!試想,哪怕這4名考生只稍稍懂一點水性,在當時的情況下也很可能自救脫險,何致釀成這么大的慘禍!
在一些溺水事故發生后,人們痛定思痛,安全警鐘都會叮叮當當敲響一陣子,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都會對好動的青少年多留個心眼,苦口婆心勸止野外私自游泳,甚至限制集體游玩活動。誠然,警鐘長鳴是必要的,尤其是對于高考生。他們在繁忙的學習、緊張的考試之后,精神一下子放松,容易患上“考后綜合征”。有的會幾天沉湎于網吧不回家,有的會喝點酒宣泄情緒,有的則可能結伴游玩、下江河游泳……適度的放松并非壞事,但如放松、縱情過度,就很容易忽視健康與安全,此時家長給予提醒、加強監管,是必要的。然而,在暑期安全這事上,如果只強調“堵”而全然忽視其他手段,顯然并非良策。
以溺水事故來說,很多人認為,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讓孩子遠離水。從理論上,這似乎是說得通的。然而,孩子們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難得的假期里,他們渴望與自然接觸,即便不去玩水,偶爾失足落水或因事故落水的情況也是有的。一旦陷此困境,一個會游泳的人與一個“旱鴨子”相比,其生還的幾率有如天壤之別。我們為何不把落水的安全保障緊緊地攥在自己手里,而只一味地相信自己不會落水呢?
從這個角度來說,加強孩子們的游泳培訓,讓他們在安全條件下學會在危險環境中求生的本領,比光敲安全警鐘更重要。換言之,我們不僅要把水上安全放在嘴巴上,更要落實在行動上,讓孩子從小學會游泳而又不讓其隨便去野游,這是預防溺水事故最應做的一件事,也應成為素質教育、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袁云才)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考生 溺亡 安全 事故 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