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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于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準《關于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編輯:曾珂
關鍵詞: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