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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問責治氣不力責任人 涉及8名主管領導
根據河北省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責暫行辦法》,經石家莊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石家莊市紀檢監察機關按照管轄權限,對9個縣(市、區)的8名縣(市、區)主管領導、5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在前一段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有關縣(市、區)應對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被省、市督導組通報。對此,石家莊市紀檢監察機關成立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根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責暫行辦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對晉州市、靈壽縣、趙縣、藁城區、裕華區、橋西區、平山縣、鹿泉區、礦區的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2月3日,石家莊市紀委有關負責人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指出了有關縣(市、區)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相關責任人表示,要以這次問責為警示,汲取深刻教訓,強化責任意識,舉一反三,抓好整改,努力把今后的工作做好、做到位。
石家莊市紀檢監察機關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以這次大氣污染問題責任追究為契機,繼續深化對“散亂軟慵懶貪”問題的專項整治,嚴肅查處不愿為、不真為、不敢為、不會為等為官不作為和工作不在狀態、不盡心盡責等行為,并公開通報曝光,以嚴格的責任追究,促進各項工作落實。
編輯:曾珂
關鍵詞:問責治氣不力責任人 治氣不力責任人 石家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