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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完善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制度 促教育家辦學
人民政協網1月20日電(記者 呂巍) “中小學校是專業性很強的教書育人的公共服務機構,中小學校長是教育政策的直接執行者、學校辦學的組織者、領導者和管理者,其履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決定著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是非常重視的。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國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的專業化進程從制度建設和實施效果看,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成果,在中小學校長崗位上不具備校長任職資格的大有人在。”全國政協常委張承芬近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在張承芬看來,目前我國中小學校長任職專業標準籠統、要求太低,已不適應中小學教育實際需要。“中小學校長的行政化現象也日趨嚴重,弊端日益顯現。”張承芬表示,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校長的職務級別與學校的行政級別掛鉤制度,套用機關行政級別,并享受相應的干部級別待遇。沒有專為校長設立的工資保障體系,中小學校長專業能力、工作績效不與薪酬體系掛鉤。“這非常不利于調動校長工作的積極性,不利于校長主動、自覺地追求專業發展和提高專業水平,也使得學校整體管理水平不高。”
張承芬認為,應盡快建立、出臺中小學校長的國家專業標準。按照學校教育者、學校領導者和學校管理者的三種職業定位,圍繞學歷、資歷、專業素養等出臺新的國家中小學校長專業標準。“同時,還應實施嚴格的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準入制度。可以按照中小學校長專業標準,建立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考試制度。缺乏中小學管理經歷,不具備中小學校長專業素養,沒有獲得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者不能擔任中小學校長。”
編輯:薛鑫
關鍵詞:國政協常委張承芬 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制度 教育家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