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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暫停令”控風險有些生硬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公告稱,自2016年1月1日起,暫停深圳全市新增互聯網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的商事登記注冊。在有關部門加大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的背景下,此舉備受各方關注。然而,化解互聯網金融風險僅靠一紙“暫停令”似有不妥。
隨著互聯網金融“爆炸式”增長,一些非法集資活動借機以“互聯網金融創新”之名行欺詐之實。元旦前,銀監會等部門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規范引導、備案管理和風險防范、處置等。
作為全國“雙創”和互聯網金融創新重鎮的深圳,在探索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有力有效的金融監管機制方面應該有所作為。不過,令人遺憾的是,公告既未解釋暫停原因,也未明確暫停時限。一紙簡單的“暫停令”,反而把有關部門置于“逃避監管責任”的質疑中。
化解互聯網金融風險,需要有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不過,監管的方式方法值得探索。畢竟,互聯網金融的興起,承載著大眾對惠民金融服務的期待,也被視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時代的革新力量。面對這一新興產業,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創新,不斷提高監管水平。在監管過程中,既要加大風險防范力度,也要保護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創新積極性。
據深圳市金融辦表示,隨著全國性監管政策的落地實施,深圳市互聯網金融企業商事登記仍將放開。暫停登記,本意是為了規范凈化市場。不過,信息有限的“暫停令”,不免讓人感到些許生硬。由此看來,在打造服務型政府、保障群眾知情權方面,一些地方改進工作的空間還很大。(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暫停令 控風險 互聯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