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于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的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深圳 光明新區 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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