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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降費”最終還是要尊重市場的邏輯
工信部稱已完成提速降費年度目標。截至10月底,我國固定寬帶和移動流量平均資費水平下降幅度已超過50%、39%,完成提速降費年度目標;預計全年4G用戶突破3.8億,IPTV用戶超4500萬;今年工信部配合相關部門處置違法違規網站4378家,競爭秩序進一步規范。(12月24日新華網)
又至年終總結之時,每個部門都需要交上自己這一年來的答卷。今年對于工信部門和幾大運營商而言,最重要的任務或許就莫不過于網絡的“提速降費”了。因而,提前完成這一目標,當然值得稱許,但從輿論的反饋來看,公眾似乎并不滿意。那么,為何運營商眼中的“重要成績”,在消費者那里卻是無感的?
上有總理一年內三促“提速降費”,下有消費者長久以來的“差評”。于這樣的雙重壓力下,較之往年,幾大運營商在“提速降費”上所展示出的已有成績,還是不容否認。頗具代表性的一例是,“流量不清零”確實已經開始實施。然而,在不少消費者看來,運營商“讓利”的尺度或說服務質量,并不如數字所標示出的成績那般直接。如不少網友稱,營商只是以限時流量、促銷套餐等手段來拉低單價,而一些“雞肋式”套餐甚至會讓有的消費者通訊費用不降反升。而最典型的如,“成本幾乎為零”的漫游費目前仍未取消。
當然,消費者的繼續“差評”或許與對改革“一步到位”的高期許有關,從而影響了對既有成績的客觀評價。但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是,當下運營商所作出的“成績”,除了在年底公布一個目標數字,公眾對之的感受仍是干癟的。而關于運營商的成本問題,關于對消費者意見的反饋,都仍處于一種高度模糊的狀態。在解釋“提速減費”上,運營商多以成本為由來進行自我辯護,但成本到底是多少,還有無消化的空間,都成了無解之問。這樣一種信息的高度不對稱局面下,對于“提速降費”成績的評判,消費者與運營商給出判若云泥的答案,就不令人意外了。
當然,從“提速降費”的具體路徑來看,囿于成本、基礎設施、利潤考核等多種客觀原因的影響,僅僅指望運營商的努力來換取一個令消費者滿意的網速、收費標準,無疑是不切實際的。這是我們在看待“提速降費”問題上所必須直面的問題。甚至包括電信領域市場化這一關鍵問題,也只能有賴更高管理部門在更高層面的布局。比如打破壟斷,降低市場進入門檻,顯然不能僅僅靠已有運營商的主動讓利。就此而言,“提速降費”的復雜程度和綜合條件,不應該被忽視。但這也并不意味著目前運營商在已有條件下就做到了最好。
而當前對于“提速降費”的成績,消費者與運營商們各執一端,恰恰就反映的是市場意識的問題。必須承認,已某個目標任務的完成來作為年度的成績,仍舊是一種行政考核與行政思維下的產物,它離消費者所期待的電信領域市場化改革,在理念上其實多有背離。總理的督促,主管部門下達的“提速降費”任務當然是一種“倒逼”,也確是衡量運營商改革誠意和成績的一個重要維度,然而這些置于消費者而言,都并非是最重要的。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只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更快的網速,更低的費用”所代表的服務質量。事實上,在運營商的角度,提前完成任務的年度成績,或許本身就與消費者無關,而只關系到主管部門下達的考核目標。
一方面是行政式的考核任務,一方面是消費者的急切期待。當兩者還未能達致統一時,恰恰說明的是當下的“提速降費”還未真正邁入市場的邏輯。要知道,數字式的考核任務或許好完成,而最難完成的“改革任務”,還是消費者的口碑與期待。最重要、最客觀的年度成績,也只能由市場的語言來給出。所以,面對這樣一番對于“成績”的評價之隔,相關方面無需沮喪,最好的態度應是將之視為對更好的尊重市場邏輯的一種提醒和鞭策。(朱昌俊)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提速降費”尊重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