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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捐”不是慈善的價值本義
天津港爆炸事故后,不少網友開始到@大自然保護協會-馬云 微博下評論“逼捐”。部分網友言辭激烈,直指馬云為何不捐款。(8月16日《華西都市報》)
對網友的行為,筆者以為,這樣的言辭激烈的“逼捐”行為背后,其實隱藏著深深的悖論。那就是,對于慈善本身來說,這原本就是應該自愿的行為,緣何在中國變味了呢?我們可以說,對于任何人來說,捐款進行慈善都是自愿的行為,這必須是慈善的根本前提。如果,慈善建立在強制的基礎上,那么,慈善注定就不是慈善,而是在強制力脅迫下的“偽慈善”行為,既然如此,對于“逼捐”本身,我們必須正視其負面效應,也應該盡快走出這樣的牢籠。唯有如此,或許才能夠找尋到慈善的價值本義,從而能夠促進我們國家慈善事業的發展。
慈善必須開啟于“自愿”本身。當災難發生的時候,明星們紛紛開啟募捐的模式,對此,我們必須點贊。因為正是明星們的示范效應,能夠匯聚整個社會的正能量,幫助災難者走出陰影。也能夠助力整個中國慈善的進程。不過,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又必須看到,明星捐款與否,捐款多少,舉行不舉行募捐活動,這些都是一種自愿行為。由此可見,對于馬云的“逼捐”就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因為對于馬云來說,財富的獲得只要是來源于法律的賦予,是一種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獲得的資源,這就是一種受到法律保護的財產,其到底捐不捐都是一種自愿的行為,而不能夠被人強迫下去。否則,就走到慈善的背面。
在另外意義上,“逼捐”之所以如此甚囂塵上,也彰顯出網絡本身的浮躁氣息。對于網絡世界來說,言語本身需要合法,否則,在非法的言語上,甚至在一種言辭涉及到人身攻擊的層面上進行討論的話,這就是對于慈善的一種褻瀆。我們能夠清晰看到這樣的進程,在“逼捐”的過程中,馬云已經被說得一無是處,好像這里的金錢都是不費吹灰之力獲得的那樣。這顯然的不對的。因為馬云的財富獲得手段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對于財富的支配也屬于個人的自由。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內行動,才能夠贏得一種最終的回歸,從而讓慈善本身能夠回歸一種正常的軌道。在這樣的進程中,我們才能夠懂得慈善本身的價值。
慈善,是一種社會的善意表達。其并非在于一種金錢的多寡。從自身的實際能力出發就是最為基本的實際,也是最為符合慈善的價值本義的內容。有鑒于此,無論是捐款多少,都是一種慈善的表達。而對于企業家來說,他們也注定需要與我們同在。他們捐款與否,他們捐款多少,這都是一種自愿的行為,都能夠在自愿的基礎上獲得一種靈感再現。所以。“逼捐”必須休矣,因為這將會損害我們原本已經形成的慈善機制,也會對于我們的慈善本身形成一種無形的負面影響,阻礙著其健康成長。(李亦然)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逼捐馬云 天津爆炸事故 逼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