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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協主席王明方:
落實黨委政府政協共同推進機制 保障政協協商民主有序務實高效開展
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委和政府、政協領導同志共同牽頭,相關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的這樣一種政協協商民主工作格局,做到真協商、實實在在協商,有利于促進各方面對協商工作思想更重視、參與更積極、準備更充分、交流更深入,為最終形成更具價值、更有分量的協商成果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證。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大力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賦予人民政協更重大的責任、更光榮的使命。今年初,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就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作出系列創造性、機制性的規定,對進一步完善政協協商提出明確要求。結合近年來安徽省的實踐探索,我們認為,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關鍵是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協商計劃”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黨委和政府、政協共同推進機制。
共同奉行為民宗旨是推進政協協商民主的思想基礎和根本前提
同人民商量辦事,是踐行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貫徹群眾路線的內在要求,是我們黨根植群眾、服務人民、汲取智慧、增強力量的基本途徑和重要方式。毛主席在《為人民服務》這篇著名講演中就指出:“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只要你說得對,我們就改正。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們能夠實行和發展協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從中能夠探求到新時期黨中央大力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根本原理和歷史邏輯,深刻理解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
近年來,安徽省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關于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高度重視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優勢作用,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其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共同的事業、共同的責任,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為政協協商創造良好條件,提供有力保障。
當前,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項工作艱巨而復雜,需要通過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來廣納群言、廣謀良策、廣聚共識,熱切呼喚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為之助力服務,使各項決策和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人民政協作為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和專門協商機構,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所商之事、所建之言都是與黨委、政府同向協力,為人民謀利益。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都是奉行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在政協這個平臺上,只要協商各方都恪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根本宗旨和共同目標,協商為民、協商于民,就能夠商以求同,協以成事。
共同商定協商議題是保證協商實效的首要環節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堅持黨對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領導,一個重要方面就體現在對協商議題的確定上。在政協商量什么,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安排下,由參與協商的各方來共同商量,由黨委決定,提出方案,報黨委常委會確定。這是實施黨委對政協工作領導的一個很關鍵的環節。把握了這一條,政協協商工作就不會偏離黨委的領導和黨委、政府工作中心,就不會游離于大局之外。
基于這樣的思想指導,近年來,安徽政協不斷探索政協協商議題提出辦法,形成了向各方廣泛“征題”、政協主席會議“選題”、黨委政府政協領導溝通“商題”、黨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定題”的工作機制。今年的10個重點議題,就是在廣泛征求黨政部門、黨派團體和界別委員等各方面意見基礎上,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協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負責同志當面交換意見,反復溝通斟酌,并經省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確定的。其他2個重點提案辦理協商和8個經常性協商活動議題,也是經省政協主席會議研究后,專題報省委同意后組織實施的。
實踐表明,建立黨委同政府、政協重點協商議題會商機制,在黨委領導下共同確定協商議題的過程,本身就是協商互動、增進共識的過程,就是集思廣益、凝聚智慧的過程,保證了協商之事真正是黨政關注、群眾關切之事,使政協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為大局出力。
共同制定協商計劃是推進
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的有力抓手
在黨委領導下,黨委和政府、政協共同制定年度協商計劃,使協商活動有了一個“硬抓手”。一是權威性強。協商計劃是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提出,由黨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并列入黨委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黨委工作“總盤子”的。這就意味著,組織實施好協商計劃,既是黨委交給政協的重要任務,也是參與協商各方的共同責任,是具有一定的制度性約束的。二是操作性強。協商計劃作為統領年度協商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確了年度協商活動的內容、形式、程序,明確了黨委、政府、政協及相關部門在各項協商活動中的責任,也有利于政協統籌各項協商活動的具體操辦事宜,保障協商工作有序推進。
近年來,省政協年度重點協商計劃均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聯合行文,印發至全省各級黨委、政府、政協和省直各單位。文件遵循突出重點任務、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主體、形成協商成果的原則,對每項重點民主協商活動的牽頭領導、承辦負責人、承辦單位、實施時間、協商方式、協商成果應用形式等作出明確規定和安排,切實增強了協商計劃的權威性和操作性。協商計劃的發布,為全省各級政協開展協商民主提供了指導和遵循,也對黨政部門支持和參與民主協商是一個有力的推動。
共同組織實施是協商活動有序開展的組織保證
人民政協是發揚民主的平臺,是協商議政的平臺。既然是平臺,就是協商載體、而不是協商主體,是“在”政協協商、而不是“和”政協協商,黨委、政府及其部門的同志到政協來,是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協商。因此,開展政協協商,必須把握好政協的性質定位,貫穿黨委統一領導,切實把政協協商的要求納入黨委議事規則、政府工作規則,實現與黨委政府工作和程序的有效銜接,明確黨委和政府、政協領導同志的牽頭責任,規范黨政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政協協商活動。
近年來,安徽省的每項民主協商活動均由相應的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協負責同志共同牽頭,主要負責同志也分別領銜一項重點協商活動,其中省委或省政府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省政協負責同志兼作牽頭領導和承辦負責人。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省委或省政府牽頭領導親自把關活動籌備方案,加強組織協調;籌備工作啟動時,省委或省政府牽頭領導到省政協通報有關情況,幫助委員知情明政;籌備全過程,省委、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省政協相關專門委員會作為共同承辦部門,分工合作;協商會議召開前,調研報告、大會發言、建議案或建議等會議材料,送省委、省政府牽頭領導閱知;協商會議召開時,省委、省政府牽頭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協商互動和討論溝通,促進不同思想觀點交流交融,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識。
實踐表明,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委和政府、政協領導同志共同牽頭,相關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的這樣一種政協協商民主工作格局,做到真協商、實實在在協商,有利于促進各方面對協商工作思想更重視、參與更積極、準備更充分、交流更深入,為最終形成更具價值、更有分量的協商成果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證。
共同推動協商成果落地生根是保障協商成效的務實之舉
協商的成效,最終取決于協商成果能否得以有效轉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有效打通協商“最后一公里”,將協商成果轉化為對實際工作的推動,才能充分調動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廣大委員的履職熱情,有利于人民政協統一戰線組織以及團結和民主功能的發揮。
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安徽省政協著眼于規范辦理程序和要求,不斷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比如,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對協商后形成的建議案、建議或報告要親自批閱,有關部門要明確辦理部門及辦結時間。凡黨委和政府領導同志的相關批示件,均由黨委和政府督查部門負責督辦,政協適時對重要成果落實情況開展跟蹤調研和民主監督,力求最大程度發揮協商成果的應有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在實踐中還構建了一些協商成果“直通”機制,即協商后形成的建議案、建議被黨委和政府直接轉化為相關文件和工作舉措,推動協商成果快速落地生根、發揮效用。這有力提振了各方參與協商的熱情,提升了政協工作的社會關注度和認可度。
總之,民主和協商是人民政協的重要價值和基本功能,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而協商資源的開發,必須通過有效的政治程序、機制和原則的設計,使各方面資源發揮作用,產生聚合效應。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安徽省政協制發了《省政協重點民主協商活動組織工作通則(試行)》,以保障民主協商活動規范有序運行,省委也制定《中共安徽省委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在推動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上邁出了重要步伐。
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歷史規律告訴我們,廣大社會成員都能秉持有事好商量的理念,是發展高水平民主政治的重要社會基礎。隨著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持續推進,制度不斷健全、體系不斷完善、氛圍不斷濃厚,我國一定能夠構建更高質量的現代民主政治,更具效率的現代治理體系。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政協主席)
編輯:薛鑫
關鍵詞:安徽省政協主席王明方 政協協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