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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營改增方案預計近期出臺 稅率或確定為6%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金融業營改增已經進入全面推進階段,金融業營改增后的稅率確定為6%,預計近期將出臺方案。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日表示,財政部將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記者獲悉,按照改革計劃,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務業、建筑業和不動產、金融保險業等行業“營改增”,涉及近1000萬戶納稅人。
據記者了解,隨著金融業“營改增”的腳步日益臨近,各大金融機構均已著手開展前期準備工作,有的金融機構還向國稅機關提出了“個性化”培訓需求。例如,天津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逐一調研全市31家金融機構,下一步將依據金融機構需求,在“營改增”擴圍、稅收政策幫扶和風險防范等方面為納稅人提供服務。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稅收與財務管理系蔡昌博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業營改增難度較大,主要在于它的影響力和影響范圍比較大,尤其是一些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和股份制銀行,由于規模較大,盡管在稅率設置上只有幾個點差別,但實際上相差的金額十分龐大。此外,金融業同其他行業相比,業務也比較復雜,這也是目前改革難度較大的一個原因。”
“從稅種的屬性來說,營業稅屬于地方稅種,增值稅屬于中央稅種。在營改增實施后,地方的獨立稅種沒有了,相應的,地方財政也就失去了一個保障性的稅收收入。這也是這些行業至今沒有被大范圍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因。”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賀鏗對《證券日報》記者說。
中國結算規范滬港通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相關業務
記者7月29日獲悉,中國結算日前發布了《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以規范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登記、存管、結算業務。
根據《實施細則》,香港結算參與滬股通業務,應當申請獲得中國結算公司的結算參與人資格,就境外投資者達成的滬股通交易對中國結算承擔交收責任。滬股通投資者因分立、吸收合并、要約收購等業務取得上交所上市的非滬股通證券的,可以賣出,但不得買入;取得非上交所上市證券的,結合具體情況做現金結算等安排。香港結算及其參與人不得辦理除繼承、離婚、法人資格喪失、向基金會捐贈、協助執行以外的滬股通股票的非交易過戶業務,經上交所確認的除外。
香港結算開展滬股通業務,需繳納客戶證券結算保證金,用于彌補香港結算發生交收違約時的損失及流動性墊付。客戶證券結算保證金計算公式中的權益類處置價差比例、處置成本按照雙方相關協議的約定執行。
與滬股通相一致,港股通也遵循相同要求。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金融改革 方案 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