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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文:電商跨境項目可獲財政支持
原標題:電商跨境項目可獲財政支持
日前,國辦印發《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鼓勵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提出優化海關監管措施、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提供財政金融支持等支持措施。同時,要求地方加大對重點企業支持力度。
據新華社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新形勢下,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標,既普遍支持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臺,并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意見》強調,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指導、服務,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銜接,適時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點。各級地方政府要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完善工作方案,履行服務、督導和監管責任,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支持力度。
■ 措施
鼓勵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 分析
有助小微企業直接走向國際
近年來我國外貿增速放緩,跨境電商異軍突起,正逐漸成為對外貿易新的增長點。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統計,2014年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約4.2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3.3%。其中,出口占比約85.4%。
“跨境電商縮短了傳統的供應鏈,有效降低中間環節成本,是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新渠道。”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魏建國認為,中小微企業借助電商平臺參與全球貿易,直接面對客戶個性化需求,有助于他們從全球價值鏈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這與“中國制造”轉型升級的大方向相符。
業內人士指出,跨境電商迅猛發展,客觀上對物流、通關、支付、結算等環節提出新需求,而監管方式的滯后使一些跨境電商經營者游走于“灰色地帶”,這不僅制約了行業健康發展,也給正常的貿易秩序帶來隱患。
此次出臺的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關、檢、稅、匯、金融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電商出口業務結匯一直是個難題,此次發布的新措施無疑是利好,希望相關實施細則盡快落地。”浙江義烏的一家外貿企業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企業正計劃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希望相關稅收政策盡早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臺的意見還就培育一批公共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臺,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培訓,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和加強多雙邊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阿里巴巴旗下一達通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副總經理肖鋒認為,過去有的外貿企業由于規模小而無法獲得優惠的流通服務待遇,通過發展外貿綜合服務平臺,讓小企業享受大服務,通過改善交易條件、簡化交易流程、提供信用保障,更多中小微企業將有機會走上前臺直接面對國際消費者,有利于做大做強自有品牌。據新華社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國辦 《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財政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