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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建設中要有新作為
中共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就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出了新的戰略部署,特別是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和中共中央頒布的《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為標志,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展現出了新格局。人民政協的首要任務是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要求,堅持新定位、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制度建設、提升履職能力,更好發揮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為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出新貢獻。
一、 堅持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新定位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講話對人民政協性質作出了新定位:“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的組織,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鮮明特點”。準確把握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性質新定位是做好政協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推進政協協商民主的根本遵循。人民政協不是權力機關,也不是決策機構,而是各黨派團體和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具有話語權、影響力。在這個平臺上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有助于廣納群言、廣謀良策、廣聚共識,有助于促進黨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有助于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生動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色和優勢。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就必須自覺把中國共產黨的決策部署貫徹到人民政協工作中去,準確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二、 堅持更好發揮人民政協在協商民主建設中的新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協要發揮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這為人民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發揮重要渠道作用指明了方向。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五項舉措:一是重點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二是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要制定并組織實施協商年度工作計劃,就一些重要決策聽取政協意見;三是完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四是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躍有序地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五是在政協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我們要認真貫徹這些要求,堅持不懈地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真協商上下功夫、求實效,更好地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
三、 堅持創新推動政協協商民主取得新實效
近年來,各級政協積極探索開展協商民主的新形式,堅持和完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專題協商會,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制度反響大、效果好。各地也探索開展了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活動,取得成效。應當不斷豐富協商內容和協商形式、建立健全協商議題提出、活動組織、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制定好政協年度協商計劃。對于基層政協來講,怎樣制定好年度協商計劃,選題如何提出,需要進一步探索實踐、逐步完善。還要積極探索網絡議政和遠程協商等新的協商形式,使協商更加廣泛多層地展開、更為靈活經常地進行。
堅持問題導向,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圍繞當地黨政關注和群眾關切的重點選好協商議題。專題協商的議題,應重點聚焦那些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要課題;對口協商議題,要注重經常性、靈活性,主要由政協各專委會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后提出;界別協商更要注重針對性,應當是界別關注、專業性較強的課題;提案辦理協商是由提案者、辦理者和政協提案工作單位就提案辦理落實進行的協商,應注重互動性和實效性。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每年都選擇十幾個重點提案,分別由黨委、政府和政協領導領辦、效果較好。
組織好政協協商活動,提高協商成效。科學選題是做好政協協商民主的前提,調查研究是基礎,互動交流是關鍵,成果轉化是重點。既要通過常委會議等形式對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開展廣泛協商,也要靈活運用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新形式,對專業性較強的具體問題進行深入協商,做到協商議題和協商形式相匹配、視察調研和協商議政相銜接。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專家等的聯合調研,花更大氣力深入了解實際,花更多時間強化調研論證,識民情、接地氣,傾聽群眾呼聲,把握事物規律,力求使調研靠事實和數據說話,使對策建議更加符合實際、反映民意、有助于科學決策。要完善協商成果采納和反饋機制,通過專題報告、政協信息、新聞報道、大會發言等多種途徑推動協商成果轉化,對重要成果落實情況開展跟蹤調研或回頭看和民主監督,提高協商成效。
四、 堅持發揮好三方作用提高履職新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維、創新觀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系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這是對政協加強班子、機關、委員隊伍建設的新的更高要求。應當切實把政協履職能力建設擺在更加緊迫突出的位置,充分發揮好政協班子、機關和委員三個方面的積極作用,更好地承擔起歷史賦予的新職責,發揮好應有的作用。
強化政協班子的組織力。政協領導班子要把握方向、總攬全局、帶好隊伍。準確對接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把黨政最需要、群眾最期盼的事情作為履職的重中之重。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履職方式,注重制度和體制創新建設。
增強政協機關的執行力。政協機關和各專委會是政協組織的工作機構,肩負著參謀、組織、聯絡、協調等任務。增強機關的執行力,發揮好組織委員開展活動的設計者、活動的組織者、活動的引領者的職責作用。同時切實抓好政協機關履職手段的現代化建設,創新管理模式,形成更加管用的運行機制,不斷提高政協機關和專委會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激發委員履職的新活力。政協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要尊重和保障政協委員的民主權利,完善委員聯絡制度,健全委員聯絡機構,為委員履職創造良好條件。發揮好政協委員履職主體作用,既要為其創造寬松環境、拓展履職平臺,最大限度地喚起委員履職熱情,又要加強對委員的服務管理和考核評價,強化責任擔當。從制度層面增強委員履職自覺性,激發委員履職原動力,切實發揮委員在本職工作中的帶頭作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不負重托,不辱使命。
五、 健全規范制度機制形成履職新合力
應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盡快制定政協配套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政協協商內容、協商形式、協商程序、成果運用以及加強與黨政工作銜接等,推動政協協商民主更加廣泛有序地開展。要著眼于構建結構合理、層次清晰、科學規范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規范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相關意見,制定完善政協委員履職工作規則,健全提案辦理協商、視察調研、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規章制度,全面推進政協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不斷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要增強制度觀念和規則意識,強化制度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增強制度的操作性和權威性,更好地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編輯:付鵬
關鍵詞:政協 協商民主 人民政協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