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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出臺辦法加強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管理
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 劉羊旸) 記者2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該局研究制定了《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管理辦法》,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和管理。
據介紹,在我國的沙化土地中,有120多萬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目前暫不具備治理條件,這部分沙化土地大多是連片的流沙或戈壁,條件嚴酷,生態惡劣,不僅對我國生態安全構成重大威脅,而且危及群眾生產、生活,嚴重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亟待采取嚴格的封禁保護措施,遏制流沙擴展,改善和恢復生態。
根據辦法,劃定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應該具備以下條件:納入全國防沙治沙規劃中確定的封禁保護范圍的沙化土地;生態區位重要,對周邊地區乃至全國生態狀況有明顯影響的沙化土地;存在人為活動,且人為活動對生態破壞比較嚴重的沙化土地;受自然、技術和資金等條件限制,目前尚不具備治理條件的以及因保護生態的需要不宜開發利用的沙化土地;地域上相對集中連片,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沙化土地。
辦法明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在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禁止砍伐、樵采、開墾、放牧、采藥、狩獵、勘探、開礦和濫用水資源等一切破壞植被的活動;禁止在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安置移民;未經批準,禁止在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進行修建鐵路、公路等建設活動。
該辦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編輯:水靈
關鍵詞:國家林業局 沙化土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