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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長陳吉寧第一把火燒向誰
原標題:環保部長履新軌跡:陳吉寧第一把火燒向誰?
于華鵬
環境保護部新部長陳吉寧,給人的印象是溫文爾雅。
這位曾經的清華大學校長,在掌管環保部后一改往日的儒雅,變得雷厲風行。
從1月28日就任環保部黨組書記到2月27日履新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一個月內完成了與前任部長的正式交接。如果說這一個月是他對環保部逐漸熟悉的過程,那么履新后近一個月則是陳吉寧施政的開始。
新部長上任的第一把火,會燒向哪里?陳吉寧上任以來,環保業誕生了多種版本的說法,一說“從執法入手”,一說“從治霾開始”。
不過,從新部長履新以來的活動和講話看,環保部的“第一把火”或從整頓環評行業開始,而且,很可能掀起一場全國范圍的環保風暴。
環保部曾多次發起環保風暴,環保總局時代的解振華和副局長潘岳都曾領銜過。這一次,陳部長的環保風暴能否改變中國的環保困局?
任職軌跡
據經濟觀察報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20日,陳吉寧共參加會議活動9次,看望老干部、職工和外事活動7次。其中會議活動中比較集中涉及“環評”內容的會議高達8次,未提及的一次為2015年春節團拜會暨表彰大會。
不僅如此,自3月份后,關于整頓環評的文件也紛至沓來。
環保部網站顯示,3月10日到19日發布最新的環辦文件共14個,去除具體項目的批復和檢查活動,純粹的規定和目錄類文件只有6個,環評就占了4個。環評升溫與中央巡視組進駐環保部有關。
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環保部開展了專項巡視。今年2月9日下午,巡視組在反饋問題的會議上著重提出了環保部的“環評問題”。
這些問題集中在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等環評違法違規現象,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環評機構資質審批“花錢辦證”現象,以及把關不嚴、批而不管、越權審批和地方環保部門環評審批腐敗。
2月12日,剛剛擔任環保部黨組書記不久的陳吉寧主持召開黨組會議,要求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環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深入研究,提出全面整改落實方案。這是陳吉寧首談對環評問題,并提出“整頓方案”。
此后2月16日,陳吉寧在2015年全國環保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暨巡視整改落實動員視頻會上再次著重針對環評強調,要求堅決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擅權干政、謀取私利,不得縱容他們影響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預正常工作運行,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全面清理環保系統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嚴肅責任追究”。
接下來的3月1日,陳吉寧首次在媒體面前亮相,在這次媒體座談會上,他表示,要讓新《環保法》對環評事中事后管理強化落實到位。
這一次陳吉寧刮起的環保風暴,將與以前環保總局時代有很大不同。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環評整頓是一場對內的風暴,類似“刮骨療毒”。
3月6日,環保部就發布《關于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的通報》,對存在各類問題的63家建設項目環評機構和22名環評工程師分別作出了取消資質、縮減評價范圍、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相應處理。
3月7日,陳吉寧在全國人大記者會上再次言及環評,他表示,環保部對中央巡視組向環保部通報的巡視情況高度重視,已成立了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陳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陳吉寧為環保部設定了幾項重點工作。“堅決查處一批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的環評違法行為,要把違法企業納入誠信‘黑名單’,把一些情節惡劣的企業移交司法,要在社會上引起震動,表明我們的堅決態度和信心。”他說。
他還特別強調,要徹底解決環評“紅頂中介”的問題,決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其間陳吉寧承諾,環保部所屬事業單位的8個環評機構,今年率先全部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的,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不僅如此,陳吉寧還表示,下一步將深化環評制度的改革,要讓環評陽光化,壓縮環評審批權的空間,同時強化兩項宏觀控制,一個是項目落在什么地方,不能把一個不該建的項目放在生態敏感區和飲用水保護源地,另一個是要強化行業的污染源總量控制,要下放審批權,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而且,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要把環評項目從環評開始到審批到驗收,全部向社會公開,做到“陽光環評”。
此后,在3月10日的環保部2015年黨建工作會議和3月18日的環保部常務會議以及19日的部務會議上,均再次言及環評或相關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查意見,特別地,19日的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修訂草案)》。
除此,環保部在3月5日和3月16日分兩次發布了“關于征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關于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的通報》、《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廉政規定》等4個有關環評的文件。
“接下來,環保部還將會對環評機構進行專項執法檢查,所有具有環保部門背景的環評單位將逐步全面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一位接近環保部的人士表示,從種種跡象分析,環保部新部長上任后的“第一把火”或將燒向環評,而且可能是一場環評風暴。
環評灰幕
“環評”即環境影響評價,通俗地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環評主要分為戰略環評、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針對地方的還有區域環評和政策環評等,由于目前國內的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等還未成熟啟動,所以言及環評基本為建設項目的環評。
這一領域是各種環評機構的天下。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環評機構1163家,其中甲級機構191家,乙級機構972家。
此前,環保部曾發布《關于2009年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抽查情況的通報》,其結果就顯示,在75家被抽查的環評機構中,30家出現了質量和管理問題,比重達40%。
“這些環評機構大部分是隸屬于事業單位的環評機構,其中大都掛靠在各級環保系統中,而且,像環保部本身的事業單位就有8家環評機構,這些環評編制單位和環評審批單位不僅存在行政隸屬關系,而且有的機構是‘左手管右手’,很容易滋生腐敗或‘紅頂中介’。”一位不愿具名的環評業內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該人士表示,如果環評機構的這種體制不改變,環評就會流于形式,難以起到約束,這也是這些年很多項目出現群體事件的一個重要誘因,環評信息不公開,公眾無法參與項目的監督。該人士還稱,“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拿了項目建設方的編寫費用,如果通不過,它怎么掙錢呢?”“現在的環評市場有一個詞很準確,就是‘共謀’,只要不是特別重大的項目都會通過,要不你做的環評總通不過,以后就沒有人來找你做環評了。”上述人士表示,現在環評文件的一個普遍“潛規則”是,文件基本描述都是項目可行、風險可控,某些方面可以加強和改進。
“如果項目以后出了問題,編制單位也可以辯解,我們對項目的風險提出了建議,只是對方沒有采納和改進,項目出事與我無關。”上述人士說。
之所以能暗箱操作,很大原因是環評報告很難做到公開透明。2014年6月份,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發布的一份《2013-2014年度120個城市污染源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中就提到,截至2014年3月10日,120個評價城市中,有42個城市公開了環評全文,35個城市公開了環評簡本,而43個城市尚未公開環評報告。
而根據2013年底環保部出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要求,自2014年1月1日,環評報告書須全文公開。
“環評信息該公開不公開,環評審批的公正性就難以保障,所以陳部長提出讓環評機構與環保行政部門完全脫鉤,就是讓環評機構以后要作為獨立的中介服務機構和市場主體,環保行政部門要依法進行有效監管,此前國務院下發文件稱除重特大項目外,環評審批不再作為項目核準前置條件,這其實就是為了將環保部門從前端審批撤出,加強后端的監管,在減少尋租空間的同時,強化監督職能,也只有這樣,這個產業才能陽光。”上述人士表示。
其實,這一次可能的“環評風暴”并非空穴來風,因為根據環保部此前的相關計劃,2015年環保系統的環評機構將全部完成脫鉤改制。
目前,環保部已經完成了兩批環評機構的“改制”試點。2010年6月8日,環保部即印發《關于開展事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個省區都至少提出1家單位參加試點,此后2012年,環保部再次印發《關于事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體制改革第二批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79家試點單位名單。
“我們要讓企業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是底線,要把過去環保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把守法變成新常態,敢于碰硬,形成高壓態勢。”陳吉寧在2015年全國人大的記者會上對外表示。
據了解,2015年3月下旬起,環保部將對京津冀大氣污染進行專項突擊圍查,這或許又是這場環保風暴的另一個起點。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環保部 陳吉寧 整頓環評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