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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協委員建言:公務用車應優先購電動汽車
原標題:河南政協委員建言:公務用車應優先購電動汽車
中新網鄭州1月30日電 (董飛)“新能源電動汽車既節能又環保,建議省政府和省直有關職能部門為新能源汽車創造好環境,如購置公務用車優先購買電動汽車。”河南省政協委員、濟源市工商聯主席衛祥玉30日對記者如是說。
近年來,衛祥玉長期關注內地新能源汽車業的發展與推廣使用狀況。就在此間的河南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他寫下了“加強低速電動汽車進行規范管理”的提案。
國家近年來對發展新能源電動汽車大力提倡支持后,低速電動車的生產企業及市場需求量如雨后春筍,增速較快。據衛祥玉介紹,目前,僅河南省有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約30家,產能在5萬輛以上的有5家企業。
低速電動車發展勢頭迅猛的主要得益于,環保、市場等方面優勢。該類產品價格低廉,普通人家買得起、用得起,主要適用于三線城市、城鄉結合部及農村市場。衛祥玉分析,河南省地處平原、人口密集,非常適合發展低速電動車,市場前景十分廣闊。
不過,“在強勁的市場需求量和更多的傳統汽車制造企業轉戰低速電動車的同時,我們也發現存在企業準入、產品標準、路權準入、車輛登記、證照管理、強制車險等問題。”衛祥玉指出,如果任其自由發展,會使產業亂象叢生,產品質量良莠不齊。
他建議,官方及相關職能部門對低速電動汽車產業加強引導和管理,使之步入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比如,出臺低速電動汽車產品技術標準,明確產品質量水準;出臺低速電動車企業準入條件,明確主管部門;出臺路權準入規定,規范該車行駛區域,可按現低速汽車路權規定。
“出臺車輛登記制度,促成省內各市互認,按現低速汽車管理規定實施車輛登記管理;出臺證照管理要求,明確駕駛人資格,可按現摩托車證照實施管理;借鑒機動車交強險制度,為車輛辦理保險,即第三者責任險。”
編輯:薛鑫
關鍵詞:河南政協委員 公務用車 電動汽車 車輛登記制度 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