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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纂民法典將讓公民更有尊嚴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這意味著我國將開啟一個公民權利保護的新時代。
諸多類別的法律中,民法與公民的聯系最為密切:出門吃飯和購物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到公司上班涉及合同法,買房買車涉及物權法,和人交往時可能牽涉到侵權責任法……民法無處不在,是調整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的基本法律,是治國安邦的基本規范,與刑法、行政法并列為一個國家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
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并實施了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多部民事單行法律,民事法律體系已經相對完備,但缺乏整合,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等現象。以消費糾紛為例,適用的法律可能會有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依據不同法律,司法可能造成判決結果的很大差異。
與單行法不同,法典是同一門類的法律經過整理、編訂而形成的、系統的法律。它并非“麻袋裝土豆”那樣將多部法律簡單、松散地歸類到一起,而要將法律概念的解釋、裁量標準、價值標準進行統一,實現同一門類多部法律的有機整合。法典的體系性、邏輯自洽性、價值一致性,是單行法無法企及的。
決定提出編纂民法典,有利于更加公正、公平地保護公民私權。民法典的編纂提上日程,將統一司法裁判依據、確保司法部門正確使用法律,壓縮司法彈性空間,最大限度避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并為公民提供更為明確的監督依據,更有效地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編纂民法典也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市場經濟是開放的、競爭的經濟,最能體現公民市場活動的民營經濟近年來正成為我國的重要經濟增長點和創新活力源頭。維護市場經濟的秩序、保護個人財產和經營活動不受侵犯,需要以法律來保護產權、約束契約執行、確保平等交換等市場原則。
可以預見,伴隨民法典的編纂,一些過時的、不利于公民權利保護的、與其他法律條款沖突的法律條文將被清理,少數不完善的法律將得到修正,人格權法等個別缺失的法律有望啟動立法程序并形成法律。
決定提出,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仡欀袊穹ǖ渚幾胱哌^的路,幾十年中幾經中斷的坎坷證明了約束公權、保護私權立法之難。人們有理由期待,編纂民法典必將使我國公民各項民事權利得到更好的保護,讓人們在法治的陽光中生活得更有尊嚴、更加幸福。
編輯:曾珂
關鍵詞:編纂民法典 開啟公民權利保護時代